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从“分期承诺”到“一次清欠”:调解书上的权益,靠执行“撑腰”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6-07-20 10:29 点击量: 1266

一份调解书,四期分期款,被执行人还了两期后便没了下文。申请人催了三个月无果,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账户后发现,被执行人以跑外卖为生,账户一冻,生计几乎停摆。一边是申请人的不信任,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这起小标的案件,最终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法,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出路。

案情回顾:调解书签了,钱却停了

田某与余某因服务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余某承诺分四期偿还3200元。前两期如期支付,但后两期再无音讯。田某反复催促三个月,余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余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这一冻,余某主动打来了电话。

执行遇阻:账户冻结后,新问题出现了

余某在电话中陈述:自己以跑外卖为生,主要收入都通过微信和银行卡流转,账户冻结后接单受限、收入中断,实在无力偿还款项。他恳请法院做申请人工作,暂时解冻账户,保证后续分期偿还。

然而,田某的态度十分坚决:“从调解到现在三个月了,他一分钱没主动还过。我不同意解冻,解了就更要不回来了。”

一方是生计困难、需要缓冲时间,一方是被拖延太久、已经完全失去信任。执行陷入了僵局。

破局之道:背对背疏导,面对面促成

面对这种“不是不给,是信任破裂”的局面,执行法官没有简单下结论,而是采取了“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

背对背,先化解各自心结。

对余某,法官明确指出:调解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是“能还就还、不还就算”的君子协定。账户冻结是法定措施,想要解冻,必须拿出让人信服的履行方案,而不是空口承诺。

对田某,法官充分理解她的不信任——三个月的拖延已经消磨了所有耐心。但同时,法官也客观告知:余某确实从事外卖行业,账户冻结直接影响其收入来源。如果一味“冻死”账户,反而可能陷入“越冻越没钱、越没钱越还不上”的恶性循环。给他一条出路,也是给自己拿回钱的机会。

心结解开后,再面对面促成。

双方再次坐到一起时,对立情绪明显缓和。余某当场表态:愿意制定严格的分期计划,每笔款项明确到具体日期,如有延误自愿接受法院依法处理。田某看到对方态度转变,最终同意暂时解除账户冻结,给余某一个履行的时间和空间。

执行到位:三个月分期,一笔不少

账户解冻后,执行法官并未放手,而是持续跟踪、按期督促。每临近还款日,法官都会主动联系余某提醒履行。余某也在压力与信任的双重作用下,跑单更勤、安排更紧。

三个月后,最后一笔款项打入法院账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田某办理领款手续。3200元,一分不少。

调解书上的承诺,靠的是当事人自愿;但承诺落地,靠的是强制力“撑腰”。这起小标的案件的成功执结,折射出一个朴素道理:强制手段不是目的,而是倒逼履行的“后盾”。 在“冻”与“解”之间,在“背对背”与“面对面”之间,执行法官始终在寻找那个既能保障申请人权益、又能给被执行人留出履行空间的最佳平衡点。善意文明执行,从来不是放弃强制,而是在强制的保障下,寻找最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