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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周密部署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和押解工作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0-06-03 15:54 点击量: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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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孝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盗窃案件,法警大队法警和办案法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提押和庭审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受疫情影响,前期工作中,被告人参与刑事案件的开庭只能通过互联网进行,此次是押解任务是区法院法警大队在疫情产生后,首次对被告人进行提押。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庭审保障工作,孝南区法院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周密部署,确保安全,抽调法警大队骨干力量,做好了周密的押解工作预案, 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押和庭审方案,做好了充分的庭审准备,为刑事审判工作安全防范和有序开展进行提供有力警务保障。早上8点,法警大队提前集合,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全部佩戴手套、口罩、护目镜,对押解警车进行了全面消毒,“全副武装”前往看守所。根据看守所防疫规定,在办理完相关提押手续后,法警给被告人测体温、着防护服、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安全押解出所。

  开庭前,工作人员还对审判法庭和庭审设备进行了全面消毒,被告人、执庭法警均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参加庭审。其他参与庭审的人员严格控制人数,逐一进行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严格消毒后进入法庭,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庭审中,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人及其他在场人员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了必要防护, 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该案系一起盗窃案件,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魏某携带破窗器等作案工具,先后在孝感市城区多个路段,采取砸破车窗后进入车内的手段,盗窃他人在车内的现金、烟酒、背包等财务,共作案10次,窃得12辆车内现金56000元,烟酒、茶叶等物品价值36000元,造成车辆损失10500元。被告人魏某作案后,将所盗得现金用于个人消费及吸食毒品,同时分别将所盗得的烟酒等财物向被告人付某出售及转交给被告人唐某。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某和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转移,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各个环节,公诉人向法庭依法出示了相关证据,阐述了定罪量刑的观点和量刑建议,三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

  当前仍属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孝南区法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科学安全、稳妥有序推进线上线下审判执行工作,做到“防疫与审执”工作统筹兼顾,全力确保在疫情防控下的审判执行工作能够安全有序、高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