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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肖港法庭开展“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婚俗新风”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4-04-30 16:00 点击量: 64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每个青年和天下父母的共同期盼,然而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因彩礼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这不仅背离了给付彩礼的初衷,加重了一方家庭的经济负担,还不利于社会文明新风尚的弘扬。为进一步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做好涉彩礼纠纷的法治宣传引导,4月29日,肖港人民法庭联合天紫新村村民委员会,开展了一场以“拒绝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为主题的屋场院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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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港法庭负责人刘俊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们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真实案例向大家释明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带来的不良影响,现场解答了村民们对“何为高价彩礼?”“改口费算不算彩礼?”“彩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能够返还多少?”等一系列疑问。同时,法庭干警还向附近村民发放了“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婚俗新风”倡议书,倡导村民从自己做起,树立正确婚恋嫁娶观念,破除奢华攀比的陈规陋习,自觉抵制低俗婚闹,培育健康婚俗意识。

现场气氛活跃,村民李大娘表示,自己儿子准备今年十月份结婚,之前她总觉得彩礼如果给少了就低人一等,今天的这场活动使她对彩礼有了更新的认识,勤俭节约才是社会的新风尚。村干部蔡书记表示,今后将细化“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不良之风,争创“文明嫁娶、孝亲敬老”的文明法治示范村。

为爱“减负”,让彩礼归于“礼”。肖港人民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推进高价彩礼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倡导树立文明、节俭、高尚的婚俗意识,助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移风易俗深入人心!

 

法律小贴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五条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