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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发病杀人 依法决定强制医疗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9-03-20 09:30 点击量: 955

  近日,孝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医疗案件,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罗某予以强制医疗。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的一天,罗某在家中自言自语,罗某的妻子肖某上前询问,罗某妄想自己生命受到威胁,随即持菜刀将妻子肖某砍杀致其当场死亡。当天,罗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孝感市康复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罗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罗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予以强制医疗并依法作出决定。强制医疗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起复议,决定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