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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1-08-09 08:20 点击量: 7962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力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诉前调解的,建议优先选择湖北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或申请调解。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我院立案庭,邮寄时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并填好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以将信访材料邮寄我院,需要到访的人民群众请先电话预约。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拨打12368热线服务电话查询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

四、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线上视频调解,在线签署调解协议,达成诉讼中的调解或和解。

五、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现场旁听庭审,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

六、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1)来院人员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行程卡正常,配合工作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诉讼场所。

(2)无健康码应用软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等)通过人工核验进入诉讼场所。

(3)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

2、戴好口罩

来院人员请佩戴好口罩,拒不戴口罩者禁止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事期间,请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要随意摘脱口罩。诉讼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不在诉讼场所滞留。

七、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来院当事人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公告。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6日

 

附:地址及联系电话

法院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华街黄花路38号

邮编:432000

法院机关:0712—2462381

                  0712—2466023

立案庭:0712-2466401

立案庭(信访):0712-2460559

执行立案信访大厅:0712-2465009

执行指挥中心:0712-2462290

澴城人民法庭:0712—2361229

卧龙人民法庭:0712—2323971

肖港人民法庭:0712—2285736

杨店人民法庭:0712—2410032

祝站人民法庭:0712—2485587

朱湖人民法庭:0712—25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