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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孝南区法院公开审理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9-01-11 16:06 点击量: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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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李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被起诉。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孝南区辖区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事案件,也是孝南区法院审理的第二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陆续网罗、招揽被告人程某、张某、杨某等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被告人程某、张某、杨某、殷某某、姚某某等人为骨干,以被告人孟某某、魏某某、罗某某等人为成员的“头目-骨干-成员”三层塔式结构、等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管理方式特定,他们以暴力或以暴力为后盾开设赌场、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大肆聚敛钱财,严重危害了孝感城区及周边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当天上午8时30分,该案准时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对1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孝南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旁听庭审。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