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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2024】欠债公司“人去楼空”无法执行? 孝南区法院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打破执行难僵局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4-09-14 15:58 点击量: 677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欠债公司经营困难、停止经营甚至是人去楼空的情况,导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陷入执行难僵局。执行难僵局如何化解?且看孝南区法院执行局机智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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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回顾

王某胜与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因是某实业公司欠王某胜货款未支付,故王某胜将该公司诉至孝南区法院。后经审理,孝南区法院依法判决某实业公司向王某胜支付货款23万余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某实业公司拒不履行,故王某胜向孝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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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通过执行系统查控冻结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的财产,但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早已“人去楼空”,相关人员均无法取得联系。执行干警将执行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王某胜,案件依法终本。

在案件终本之后,申请执行人王某胜向孝南区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的全部股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经审查,孝南区法院依法裁定追加王某忠、王某育、霍某、陈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王某胜依据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裁定书,向孝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案件的强制执行,且将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的股东即王某忠、王某育、霍某、陈某列为被执行人。孝南区法院对案件恢复立案之后,第一时间快速进行执行系统查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以及股东王某忠、王某育、霍某、陈某的账户。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育、霍某、陈某在得知自己成为本案被执行人之后,几人轮番多次电话联系孝南区法院执行干警,情绪非常激动且明确表示本案是公司欠钱与自己无关,且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多次与几人沟通,最终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育、霍某、陈某表示愿意履行,但目前经济困难,目前只能部分履行,剩余欠款将来分期履行。执行干警在综合考虑本案情况之后,决定约双方协商执行和解。经过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双方对于这样的结果均非常满意,尤其是申请执行人王某胜还激动地表示:“这次要不是法院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以及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我这个钱恐怕很难要回来!”

孝南区法院在面对欠债公司“人去楼空”的情况下,通过依法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方式,最终打破执行难僵局,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给双方当事人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