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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枫景”】巡回法庭进社区 护薪普法维权益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4-06-20 16:13 点击量: 1614

6月18日,孝南区法院肖港人民法庭走进肖港镇白马社区,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审理一起长达12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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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变欠条?十二年讨薪未果成积病

2024年5月,肖港镇居民肖某某来到肖港人民法庭寻求帮助,称他于2012年12月受雇到河北省沧州市务工,在雇主何某某承包劳务的工地上从事电工工作,务工完毕后,何某某却不付工钱,甚至借由外出打工的机会,长期躲避肖某某及其家人,十二年内肖某某多次讨薪无果,又因2024年年初上门讨薪时,其子与何某某亲友争执中意外被打伤,最终肖某某只能诉至法院。

在法庭接待室,承办法官刘俊华向肖某某的代理人、其妻子李某某询问欠薪细节,李某某小心翼翼地拿出叠得十分整齐的欠条。在谈话中,刘俊华得知李某某文化水平不高,常年在家务农和打零工,家里的经济重担压在肖某某身上,被拖欠的工资就是家庭生活的指望。

缺席不到庭?国徽下公开审理护民“薪”

如何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才是办案根本。虽然肖某某没有和雇主何某某签订书面合同,但按照雇主的要求提供了劳务,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还有雇主出具的欠条和相关证明,起诉是有充分依据的。

为了及时、快速治好肖某某一家经年的“心病”,刘俊华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并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让肖港镇居民身临庭审现场,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6月18日中午,法庭干警顶着烈日来到白马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摆好桌椅,挂上国徽,拉好横幅,庭审现场简单却不失庄严。

“报告审判员,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可以开庭……”下午三点半,巡回法庭审判正式拉开序幕。

庭审中,因被告何某某以在外打工为由并未到场,且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主审法官依法视为其放弃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相关诉讼权利。通过法庭调查了解到,当年工程完工后,雇主何某某曾以暂时没钱为由,向肖某某出具一张写有“今欠肖某某工人工资人民币14300元”的欠条,原告代理人提交的欠条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关于被告何某某拖欠原告肖某某劳务费1.43万元至今未付的事实,法庭予以确认。最后,法庭当庭宣判,支持原告全部诉求诉讼请求。 

“以后家里如果有人出去打工,一定要告诉他们先把工作内容和待遇情况弄清楚,最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些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庭后,刘俊华法官结合该案情况,向现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一旦遇到类似的情况,要及时保存好劳动证据,尤其是留下欠条、借条这类的书面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规范书写,避免后续维权时遇到困难。”

三十分钟不到就解决了十二年的困境,旁听的二十余名社区群众直呼“过瘾”、“全程干货满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风气注入法治正能量。

小贴士

借条和欠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要使借条或欠条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循以下关键步骤和原则:

1.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借(欠)条上应包含借(欠)款人和出借人(债务人)的法定全名及身份证号码,以确保双方身份的唯一性和真实性。借(欠)条以借(欠)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欠)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欠)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欠)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详细记录借款信息:借(欠)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欠)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欠)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借(欠)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欠)条的一方篡改。

3.违约责任:明确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虽然不写也可以,但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最好在借(欠)条上注明。如有担保人,应写明担保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和费用承担,如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谁承担。

4.签名和日期:借(欠)款人本人必须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签名日期也应明确。

注意!出借人(债务人)一定要确保借条内容完整、信息准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遇到法律问题或需要专业帮助,可以寻求律师的协助来确保借条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