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深化湖北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工作成果,以探索实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为抓手,创新推动“立审执管一体化”改革,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重点项目、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奋进全省营商环境第一方阵贡献司法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对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指标为引领,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紧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优要求,对我院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各流程实行“一体化重构改革”,对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涉企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涉企案件办理时限大幅缩短,诉讼成本大幅降低,诉讼服务全面优化,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而为全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工作指引》,建立健全“红黄蓝灯”分级评估制度,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分成红、黄、蓝3个等级进行实质性评估,具体表现为红色代表影响重大或禁止作为;黄色代表影响较大或谨慎作为;蓝色代表影响轻微或可以作为。
(二)明确责任主体。涉企案件的承办法官和合议庭为责任主体,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全过程和司法公开各个环节,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独立评估。庭长、分管院领导承担审批责任,重大事项由院长审批后,由承办法官在内网流程中填报后,评估表报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立案审查标识。凡一方或双方为企业的涉企案件,立案庭在严格执行立案登记的基础上,对涉诉企业进行经济影响和风险初步评估,具体从是否适合分层保护、诉前调解、简案速裁、诉讼费减免、诉前保全担保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将办理情况写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随卷移送,同时在案件信息系统进行标示。
(四)实行诉讼免保机制。对信誉良好、无强制执行案件、无不良贷款、无失信记录的建筑企业实行诉讼免保机制。人民法院与建筑业协会共同建立免保企业清单,当事人申请对清单内建筑企业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保全措施,该建筑企业提供反担保请求不予保全的(可由建筑协会统一指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应予准许。对已经保全的财产要求用其他财产换保的,应予准许。清单内建筑企业申请对其他人采取保全措施的,无需提供财产担保,并可缓减免保全费用。
(五)民事评估实质化落实。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为涉企案件。凡是涉企案件必须进行实质化评估,承办人在接收案件后应当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好询问笔录,向当事人了解各方诉求、主要争议、企业经营状况等,并在审理报告中记录,合议庭合议时对企业是否存在影响进行讨论,结合将要作出的司法行为,对照具有经济影响的情形进行分析、评估。结案时如实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评估表装订于副卷。
(六)刑事评估实质化落实。对于审查涉企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程序。对涉企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三日内立案。对涉案企业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以速裁程序立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案企业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自愿认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以简易程序立案。同时落实重大涉企案件通报制度,涉及敏感性、群体性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层报,并通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因案施策。鼓励被执行企业自动履行;对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在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优先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 。
(八)线上线下双重留痕。实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全覆盖。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嵌入评估表,实行线上线下双重留痕,评估后方能进入下一程序,实现制度运行的可标注、可倒查、可统计,按照全覆盖、全流程、全公开、全嵌入、全对标的要求,真正实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案件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质化、信息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创新推动“立审执管一体化改革”,是立足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对标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指标要求为牵引而实施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事关孝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事关孝南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要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意识,充分认识探索实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创新推动“立审执管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实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创新推动“立审执管一体化改革”,涉及到涉企案件办理的全方面、各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我院院党组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出台配套扶持政策,落实好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精心调度,挂图作战,疏通梗阻,打通堵点,明确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系统联动的信息反馈、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全面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实行月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聚焦堵点难点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对策,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定期公布我院各审判执行团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各项指标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落实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曝光,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四)巩固活动成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破解工作困局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对先进工作经验的总结,通过“小切口”改革找到工作突破点,借助典型案例强化落实效果。更好提炼和升华工作成果,将成效显著的经验举措上升为制度规则。加强成效宣传,提高宣传层级,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孝南品牌。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