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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破产重整机制复制推广工作方案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5-04-21 09:13 点击量: 133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在拯救困境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结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改革经验,现本院就深化破产重整机制复制推广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和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重整案件办理效率,畅通企业重整再生渠道,实现困境企业有效救治、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二、工作机制

(一)企业重组重整法律事务服务站运行机制

1、协同共建机制。由本院主导,联合工商联、商会、破产管理人协会等机构共同设立服务站,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本院负责业务指导,工商联、商会负责企业需求对接,破产管理人协会提供专业支持。

2、常态化服务机制。设立固定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提供法律咨询、重整方案预评估、投资人对接等服务。定期组织“企业重整问诊会”,由法官、破产管理人、行业专家等为困境企业提供针对性辅导。

3、预重整衔接机制。对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引导其进入预重整程序,提前梳理债务、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建立预重整与司法重整衔接规则,确保预重整成果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得到认可。

(二)破产财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1、联席会议机制。由本院牵头,联合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协调解决财产处置难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临时会议专题研究。

2、分类处置机制。针对税务问题,协调税务部门简化欠税核销流程,对重整企业依法给予税收减免或延期缴纳支持。针对资产过户问题,明确破产财产权属变更程序,协调不动产管理部门对无争议资产实行“一站式”过户登记。针对职工权益问题,联合人社部门、公积金中心优先解决职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清偿问题。

3、信息共享机制。推行破产财产线上拍卖,对接司法拍卖平台和产权交易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处置效率。

4、信用修复机制。协调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对重整成功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记录,移除失信名单。支持企业凭重整计划书申请银行贷款、参与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三)监督保障机制

1、考核督导机制。将破产重整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定期督查通报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对推诿拖延的部门,由法院向党委政府专项报告。

2、宣传培训机制。定期发布破产重整典型案例,引导企业理性选择重整路径。组织破产法官、管理人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由本院院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推广。

(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破产重整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