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快报

离婚后财产、抚养再起纠纷 法官促和解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8-07-10 17:46 点击量: 777

  近日,孝南区人民法院促使一对互为原被告的原夫妻成功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涉及离婚后抚养费纠纷和财产纠纷。

  原告王某(女)于2018年2月起诉被告张某(男),要求张某协助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王某称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协议离婚,约定婚后购买的位于上海的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由张某支付,因该房产按揭贷款未还清,当时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到2017年3月后就没有还贷了,王某自己将房贷还清,要求张某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但张某拒绝了,故起诉张某希望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接到王某诉状后,张某于2018年5月份对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育有两女,二人于2010年协议离婚,此后张某偶然发现大女儿并非亲生。现张某认为其在王某的隐瞒及欺骗下,导致其长期将大女儿当作亲生子女抚养,对其经济及精神造成极大损害,故起诉被告,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孝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因案情较为复杂,且双方互为原被告,民一庭法官在开庭时详细了解双方争论焦点,并在开庭后做了详细工作,尽力找到双方的平衡点,在多次邀请双方商谈后,二人达成和解,并于近期撤诉。和解的达成,离不开双方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法官的耐心劝导,二者齐心,合理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得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二人达成和解,成为和谐社会的又一个小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