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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诉前鉴定”新模式 跑出定分止争加“诉”度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3-08-16 08:38 点击量: 55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孝南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将诉前鉴定由“诉中”前置为“诉前”,建立了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促进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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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2年8月19日6时30分许,被告戴某某驾驶被告张某的小轿车与魏某申请人某所骑的摩托车相撞,致使魏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戴某某承担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魏某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戴某某和保险公司沟通,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权益,魏某某于今年3月份诉至法院。

诉前委托鉴定处理

  为快速化解纠纷,孝南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发放诉前鉴定事项告知书,释明诉前委托鉴定的优势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引导当事人将鉴定工作前移到诉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立案庭多元化调解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将相关鉴定材料移交司法鉴定科进行委托鉴定。不久,鉴定结构出具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均无异议。

  实行诉前委托鉴定司法程序,在满足当事人高效率、低成本的诉讼需求同时,其形成的明确鉴定意见为案件关键争议焦点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参考,帮助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对纠纷处理结果形成合理心理预期,促进当事人诉前达成和解意向,让纠纷止于诉前。截至今年目前,已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10件。

  接下来,孝南法院将继续推进诉前司法委托鉴定办理程序,努力提升诉前司法委托鉴定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司法能动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跑出定分止争加“诉”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诉前委托鉴定的优势

  1.加快解纷进程。通过诉前鉴定,当事人对案件有了专业性的意见参考,有利于提前预判诉讼风险,从而减少矛盾的对抗性,提高调解成功率;

  2.降低诉讼成本。开展诉前鉴定可以避免当事人自行单方鉴定后在诉中被提出异议而可能进行二次鉴定的问题,另外,经过鉴定的案件如在诉前调解成功,也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调解书,从而免于交纳诉讼费;

  3.提高审判效率。对于诉前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的案件,可以根据鉴定意见提高案件的繁简分流质量,也可以固定无争议的事实,为后续案件的精准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