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文化 > 法理研究

认真履行职责 正确行使权力

时间: 2011-01-13 11:11 点击量: 1233
  2009年12月,我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孝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有幸参加了孝南区人民法院组织的培训。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受区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的邀请参加审理的案件有案件20件,朋兴法庭审理2件,参审率100%,其中判决2件,调解20件,调解率91%。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同时兼任孝感市水利局的工作,工作事务虽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妥善地安排好本单位工作,能调整的尽量调整,既不耽误陪审,又不使本职工作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为陪审提供充分的时间保障。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一系列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二、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第一,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2、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

  3、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人民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经得起考验,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回顾过去一年,我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我想在我以后工作的岁月中,我都会将我在以往学到的东西用在现在的工作上。在法院担任陪审员的同时,我还是新兵,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还有更多的困难要面对。所以,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应依法协助法院做好审判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经验,为陪审制度的日益完善作出努力。

 

                                                       人民陪审员 李芸

                                                     工作单位:孝感市水利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