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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孝南第一案公开宣判18人获刑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9-03-27 16:35 点击量: 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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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7日上午,孝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磊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组织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孝南区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确保此案公开宣判顺利进行,孝南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区法院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全力保障宣判圆满完成。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磊陆续网罗、招揽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案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磊为组织、领导者,程某、张某、杨某、殷某某、姚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的等级分明的犯罪组织。自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1起,强迫交易1起,开设赌场作案1 0起,寻衅滋事作案5起,实施违法行为4起。致轻伤4人、轻微伤6人,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孝南区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程某、张某、杨某、殷某某、姚某某等17人决定执行17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对部分被告人处一定数额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