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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决定出路

时间: 2010-09-10 10:53 点击量: 1138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地处孝感市城区,案件所辖范围涵盖孝南区、双峰山、开发区等地段,辖区人口100余万。该法院现有法官职称72人(占在职在岗人数的39%)。在这72人中,因担任领导职务和从事审判、行政管理事务而不直接从事审判办案工作的12人,在直接从事审判工作的60人中,年龄最大的54 岁,最小的 28 岁,50岁以上的 18 人,40岁-50岁的26 人,30岁-40岁的 15 人,30岁以下的 1 人。从这些数据看法官队伍已形成青黄不接之势。而孝南区法院所辖区域近五年年均发案数超过4000件,这些案件的审判及执行均由这60名法官承担,年人均审理案件达70余件。更让人忧虑的是因经济、地理位置等原因,外部人才引进不来,内部人才向外流出,一些有法官职称的或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因经济待遇低和基层法院发展空间不大,或改行做律师,或到沿海发达地区,或另谋高就,这更加剧了该院办案人手紧缺,审判人员严重断层的局面。而当前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人们对司法的需求却日益增长,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更高。面对这样的困局,孝南区法院不等不靠,不怨天忧人,采取对内深挖潜力,对外争编争员的办法,努力破解这一制约法院各项工作的难题。

  一、内挖潜力,整合现有资源

  1、调整人员,将取得审判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办案第一线。近几年陆续将有审判职称、不在办案一线的人员放到各业务庭,对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审判资格的,迅速充实到办案一线,以增加办案力量。

  2、将无审判资格的人员调整到司法政务部门(如政治处、办公室等)或司法辅助性岗位(如内勤、案卷整理等),使办案人员腾出更多时间、精力,办更多的案件。

  3、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设立速裁审判庭,专门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实现了审判力量的科学配置。

  4、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弥补审判力量的不足。该院2009年重新选任了30名政治业务素质俱佳的人民陪审员,在审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时积极吸纳陪审员参与审理,这样既提高了司法民主程度,又缓解了办案人手之紧缺,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克难奋进,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够用的情况下,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起来不是按正常的作息时间,而是根据案件的需要和工作的需要来安排,“白+黑”、“5+2”连轴转已成为常态。

  6、从优待警,实行人性化管理。该院不但从严治警,也从优待警,一是开展丰富多彩体育文化活动,如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书画比赛等,以活跃气氛,舒缓工作压力;二是每年由单位出资组织干警体检,做到有病早治,无病防病;三是改善干警待遇,凡干警加班、出差,均按规定给予补助,使干警的付出得到应有的补偿,而不是既要马跑得快,又不给马吃草。四是每逢干警生病、住院,或有婚丧嫁娶、升学、生日,均派人看望、慰问,及时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二、长远规划,治标治本

  1、激励现有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为他们提供学习时间,聘请老师、专家专门辅导;对通过司法考试的报销费用并给予一定奖励。如此,既激励顾现有干警积极上进,又从根本上缓解了法官紧缺的局面。

  2、积极落实干部的职级待遇,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一是2007年、2008年、2010年分别组织实施了竞争上岗,使一批年轻干警脱颖而出,走上庭长岗位。这些新上任的庭长都成为审判一线的中坚力量,他们不但亲自办大案、要案、难案,而且带领全庭一班人办好案、快办案。今年上半年我院收案、结案比去年同期实现“两增长”就是很好的实证;二是对现任庭长级干部和资深法官,积极向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请示报告,争取解决他们的职级待遇,使中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尽快得以落实,从而调动其积极性,同时也使一般干部看到:只要好好干,也能以业务过硬找到上升通道,避免因提升无门产生得过且过、无所追求的堕性。通过这些激励措施,提高了干部的积极性,挖掘了潜力,激发了潜能。

  3、对外积极争取增编增人。该院从现在的形势要求和法院的工作需要进多次向区委、区政府说明、阐释2002年对法院确定的“三定方案”不适应新时期要求和法院现实需要的地方,从履行法院司法审判职能、法院科学发展前景等方面,建议修改“三定方案”、增设机构、更改法庭名称等,这些请求和建议大部分已得到批准。如2007年,为了对少年嫌犯实行特殊的审判方式,及时按上级法院成立了少年审判庭;同年,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执行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并在执行局下设执行庭、监督协调科、综合科;为了理顺法院司法政务,为审判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障,2008年成立了司法行政科;为了使日益增多的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专门成立了老干部工作科;为了加强审判管理,2010年拟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全院各类案件实行更全面、更科学、更规范的管理;此外,原有朋兴法庭因管辖范围扩至开发区,拟更名为开发区法庭;原有的朱湖法庭和祝站法庭曾因案件少而名存实亡,现因地方发展的需要已重新选址建设,拟全面展开工作。在人员编制上,通过不懈努力,2006年获批中央政法编制4个,2010年又获批12个,消解了历史遗留的部分问题。

   通过以上举措,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但以万院长为首的领导班子清醒地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还需要一个过程,还有很多系统配套工作要做,既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倾斜,也需要法院自身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管好人才,用好人才。概括起来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形成增人增编的长效机制。应随着人员离退休和自然减员,根据所辖地区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适时补给人员。

  2、努力改善法官待遇。法院所在地区和上级法院应形成共识,给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以与其职责和工作相匹配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做到引得进人才,用得好人才,留得住人才。

  3、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科学发展水平。法院要合理配置、使用各类人力、物力。特别要用好、用活人才,用其长处,避其短处,形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机制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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