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湖北A物资贸易公司与湖北B服务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孝南法院判决杨某某、黄某等四名股东对B服务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4名股东均未自动履行。A贸易公司向孝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孝南法院立即启动财产查控,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依法冻结了黄某、杨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查封了黄某名下房屋;但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偿债务,查封房产设有抵押尚不宜处置。经实地走访杨某某、黄某住所地,均未能与黄某、杨某某取得联系。该案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
2025年10月,孝南法院将该案列入“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发布悬赏公告,广泛征求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孝南法院“两终”管理团队经过全面细致排查被执行人社会关系,最终通过中间人与黄某取得联系,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所面临的法律后果,黄某遂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抓住时机趁热打铁,通过黄某做杨某某工作,促使二人筹措资金共同清偿债务。最终,杨某某、黄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通过按比例分担债务份额方式,按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终结本次执行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本案是孝南法院推进“终本清仓”的生动实践。“休眠”并不意味着“沉睡”。今年以来,孝南法院按照省法院部署,成立“两终”管理团队,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区分失能与失信,依托定期查控、信用惩戒实现动态识别,时刻准备着“唤醒”案件。寻找新线索是激活“两终”案件的关键,申请执行人积极参与、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全面摸排、快速响应、深入核查,最终形成“双向奔赴”的合力,是破解此类案件的有效举措。随着“一张网”的推广运用,将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信息交互融合,极大提升财产查控效率和覆盖面。积极推进“终本清仓”,努力为 “僵尸案”重新注入活力,全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的不仅是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轻言放弃的工作韧劲,更是一往无前的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