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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2-09-15 17:11 点击量: 566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上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减轻当事人立案诉累,结合本院立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容缺受理机制

  对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及系列案,允许网上立案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只上传起诉状(申请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诉请的主要依据以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对与案件事实争议等有关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在本次网上立案时扫描上传。

  二、可容缺的材料类型

  针对普通民商事案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立案平台只上传起诉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主合同、与管辖争议有关的材料及证据清单,其他涉及实体争议的证据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针对执行案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立案平台只上传提交申请书、主体材料和申请执行依据的首页和主文,其他执行依据中记载事实理由的页面、不必要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可不在网上立平台上传。

  三、容缺材料的补交

  对通过网上立案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将完整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诉讼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上传,申请人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