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快报

偷梁换柱造假烟 非法经营被判刑

来源: 原创 时间: 2019-06-05 17:45 点击量: 1288

  近日,孝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被告人吴某等人将低档卷烟装入高档包装盒,高价出售扰乱市场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以来,被告人吴某与朱某等人(已判刑)商议,由被告人吴某提供某品牌卷烟后,朱某利用私自购置的高档卷烟包装盒等辅材进行改包加工,再交由吴某所在的烟酒超市中高价销售。非法销售香烟163条,价值21万余元。去年1月,孝南区烟草专卖局和武汉市硚口区烟草专卖局现场查扣已销售价值3万余元的香烟和未销售价值3万余元的香烟,以及大量制假工具和涉案现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生产和销售卷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起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吴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