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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法院“十八条举措”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3-02-20 09:13 点击量: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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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近日,孝南区法院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八条举措》,通过持续优化制度供给,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十八条举措”提出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仅在审判管理流程中嵌入涉企经济影响评估,也要在执行流程系统中嵌入,确保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各环节,对涉案市场主体受到的影响分析、评估、处置。

  “十八条举措”鼓励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前移端口,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案外、止于诉前。

  “十八条举措”提出,继续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严格限制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的变更,压缩司法鉴定评估期限和案件材料流转时间,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采取“刚柔相济”执行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以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减少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优化网上诉讼执行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在线诉讼,发挥“智慧执行”APP的功能,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

  “十八条举措”大力推行“胜诉即退费”和“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改革,简化退费审批程序,主动高效为胜诉方退还诉讼费用。当事人在执行立案时,也不再需要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而由系统自动制作并推送生效证明,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

  “十八条举措”要求,建立破产财产在线查询系统,实施破产管理人扩容计划,通过线上摇号系统指定管理人。同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和缩短企业破产耗时上的合力。

  “十八条举措”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准确、灵活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对“保交楼”项目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保全财产;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要采取活封形式,不能影响“保交楼”项目复工续建。

  孝南区法院将以推动落实“十八条举措”为重点,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契机,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