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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朱湖法庭与时俱进巧解“科技”农业新纠纷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3-02-13 10:33 点击量: 328

  随着科技发展,无人机在农业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但也带来了不少纠纷,近日,朱湖法庭就审结一起“因科技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本案件因其举证规则特殊、证明难度高、损失难以确定等因素,导致案件审判难度较大,为此,朱湖法庭干警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多次实地考察和与当事人沟通、查阅相关材料,使案件得以平稳高效化解。

  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从事种植业,由于原、被告农田相邻,被告在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受天气影响等因素导致除草剂飘洒至原告藕田,后原告因其藕田受损产生纠纷,在原、被告经派出所与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双方诉至法院。法庭受理该案后,对案件进行充分了解,因双方就损失数额争议较大,仍无法达成一致。期间,原告申请对藕田损失进行鉴定,主审法官考虑到农田损失鉴定难度大、收费高,一旦启动,会造成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急剧增加,对双方当事人都是较重负担,故通过实地考察受损害藕田现状及参考原告采取补救措施的实际支出作为参考,对原告损失进行了合理认定,裁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方才得以顺利结案。

法官有话说

  在此提醒广大农业从业者,在操控无人机喷洒药物时一定要注意风力及风向,同时对相邻农田进行了解,及时告知相邻人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受损害的相邻人也负有必要的容忍义务,应当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在损害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对所受损失及时进行证据固定,以便主张权利。

法律小贴士

  该类案件因举证规则与一般侵权纠纷案件不同,在实务中当事人常常难以理解何为举证责任倒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在法律上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下,将应由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对方,由对方对否定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它是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