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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工作规则

时间: 2010-09-27 15:53 点击量: 2128
  机关党总支是一般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广大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核心。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机关总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总支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党总支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上级党组织和院党组的各项决议、规定、意见的贯彻执行;

  (三)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健康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四)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等工作,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

  (五)审批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加强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纪党员,办理有关转接组织手续;

  (六)监督党支部对党组织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各支部的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七)加强对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把他们的工作统一到党组的工作方针上来。

  二、抓好院党总支的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总支书记和全体委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院党组决议。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2.党总支成员应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党的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及时研究党建工作的新内容,分析形势,向党组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报告,提高党的理论素质和政治修养;

  3.党总支成员在工作上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把分管的工作做好,并能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总支成员在作风上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并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干警的批评监督;

  5.提高院党总支委员会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总支委员带头,身体力行,加强制度建设,发挥监督作用;

  6.党总支委员会要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要经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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