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适应新形势,营造良好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氛围,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弘扬“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及时、准确反映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增强透明度,提高知名度,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特制定孝南区人民法院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关的副院长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院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稿件审核工作;
(二)研究室为全院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信息部门报送全院的重要信息;不定期编辑信息刊物;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宣传单位接洽对法院的宣传报道事务。
(三)各基层人民法庭和机关各庭、室、队、处、局确定一名兼职调研员与研究室人员一起构成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网络。负责向研究室报送本部门的重要信息和新闻线索;
(四)调研员应注重提高信息搜集、分析、归纳、撰写能力,注重培养合作和协调能力,不断增强捕捉信息的敏锐性。
二、重点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
(二)执行法律和贯彻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有关法律文件、会议精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以及意见和建议。
(三)有重大影响、社会普遍关注的各类案件;
(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作风建设、司法改革的重要情况、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五)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监督、支持的具体情况和重大举措;
(六)法院自身改革和创造性工作的新举措;
(七)涉及法院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
(八)法院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法警、书记员、行政后勤人员的先进事迹;
(九)其他涉及法院的工作动态;
三、报送要求
(一)客观、及时、准确;
(二)求精、求全、求快;
(三)急事急报,特事特报。
四、任务指标
1、研究室负责《孝南法院网》的编辑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量大、内容丰富,能准确全面地反映法院各项工作。同时负责编发《情况反映》和《工作简报》全年不少于30期,被上级法院系统转发稿件不少于 10 篇,被其他宣传媒体采用稿件全年不少于24篇。
2、兼职调研员要积极搜集素材,撰写信息稿件,及时提供信息。各部门应让兼职调研员参加可以参加的会议、活动,阅读可以阅读的文件,以便兼职调研员广览信息并及时了解全面情况,提高信息采编的效率。兼职调研员每年必须向研究室报送4篇以上信息或理论文章,还可向调研室提供信息线索。兼职调研员每年被本院采用稿件不少于2篇(含《孝南法院网》)。
3、各基层人民法庭和机关各庭、室、队、处、局主要负责人,要重视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要以身作则、加强领导、悉心指导、督促落实,同时每年必须完成1篇以上信息或调研文章。
4、研究室负责对来稿进行统计和整理,每半年通报一次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情况。
五、奖励办法
专、兼职调研员所写的稿件,被本院《工作简报》、《情况反映》采用每篇奖30元(不含专职);被区委、区政府调研部门采用每篇奖40元;被中级法院《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和市级广播、电视、报纸、刊物采用每篇奖50元;被省高院简报、情况反映、法院信息和省级广播、电视、报刊采用每篇奖150元;被最高法院简报、信息和中央级广播、电视、报纸、刊物采用每篇奖300元。
专、兼职调研员所写的稿件,被各级法院网或部分重要网站采用的奖励办法为:被本院及区级采用每篇奖20元(不含专职)、市级30元、省级50元、国家级100元。
专、兼职调研员所写的稿件,如果在上级法院系统各类征文或者大赛中获奖,给与奖励。在国家级获奖的,一等奖奖励1000 元,二等奖奖励800 元,三等奖奖励600 元;在省级获奖的,一等奖奖励 800 元,二等奖奖励600 元,三等奖奖励400 元;在市级获奖的,一等奖奖励600 元,二等奖奖励400 元,三等奖奖励200元。稿酬和奖励每年集中兑现一次,以所刊发或获奖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
其他干警也要积极给调研室投稿,所写稿件凡是被采用的,奖励办法同专、兼职人员。年底,院还将评选出 2--3个单位组织奖和5名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调研和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时给予优先评先。没有完成调研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底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表彰资格。
本办法由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院党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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