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夏某与三被告系宗亲关系,因承接的建设工程需要资金,被告向原告借款,2020年8月3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向其借款100万元整,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8月2日前一次性支付,但借期届满后,被告并未按照约定日期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催要,截止至起诉之日,三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7月,原告夏某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调解过程及效果
一、细致引导解决纷争有技巧
在立案阶段,经过解释说明,原告夏某同意进行诉前调解。孝南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确定指导法官,对案情进行分析,明确此案争议焦点。通过多次与三被告沟通,针对其违约行为,耐心释法明理,多角度分析利弊得失,使被告逐渐认识到拖延还款的不良后果。
二、司法便民线上调解有成效
被告对其欠款事实及还款责任无异议,但对还款时间有异议。针对这一争议焦点,调解员决定开展一次线上调解,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使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充分沟通协商,线上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当场给付诉前调解省成本
调解过程中,被告当场给付原告10万元欠款,对于剩余欠款,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如被告按期足额偿还,则原告放弃其利息的计算。孝南区人民法院对此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短短三月内,这起大额借款引起的纠纷以最低成本进行了化解。
典型意义
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是诉前调解的突出优势。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诉讼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诉讼服务工作正进入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智慧时代”。孝南法院充分运用线上平台进行在线视频调解,不仅是司法便民原则的贯彻落实,同时也是提高解纷效率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