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执行案件中,最常遇到的难题就是:明明判决书都下来了,对方也有能力还钱,可被执行人就是东躲西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遇到这种“老赖”,除了常规的执行措施,我们还能怎么办?
答:被执行人可能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您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诉,用法律的强制力捍卫自身权益!
问:这不是应该公安、检察院去管吗?
答:没错,但如果您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后,他们不予追究,法律同样赋予了您“自诉”的权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什么情况下,您可以提起拒执罪自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规定,符合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拒执罪立案申请:
1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2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3公安机关接受申请执行人的控告材料或者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经过60日之后又决定立案的,对于申请执行人的自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可以向自诉人释明让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终止审理。此后再出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情形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重新提起自诉。
2、提起拒执罪自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为了顺利立案,请您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
【刑事自诉状】写清楚您和“老赖”的基本信息、您的诉讼请求(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被执行人如何有能力却拒不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身份证明】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老赖”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则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效的法律文书】证明被执行人欠您钱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文件的复印件。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证据(关键!)】:这是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关键。比如:
被执行人的工资流水、房产信息、车辆信息、股权信息等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旅游、购置奢侈品等的记录。
被执行人暗中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证据】:比如被执行人扬言不还钱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被执行人暴力抗法的证据;我们法院出具的《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等。
【前置程序证明材料(非常重要!)】:
公安机关出具的 《不予立案通知书》 或检察院出具的 《不起诉决定书》 。或者,您向公安机关控告时,对方不予接收的证明(如记录回执),或接收后60日内未予书面答复的证明。
3、“拒执罪”的后果有多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老赖”是公司/单位,那么单位要判处罚金,并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被执行人直接责任人员,也同样要面临上述刑罚!
总结一下:
面对拒不履行的“老赖”,法律为您留了这扇“自诉”的大门。这条路虽然需要您投入精力和时间收集证据,但却是震慑“老赖”、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之一。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并准备好了材料,欢迎您到我们执行局窗口进行咨询。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司法权威,让公平正义的判决最终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