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要求》通知以及市中院印发的《孝感市法院常态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八项工作机制》通知要求,3月10日,孝南区法院邀请孝南区司法局领导参加联席会议,针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调解平台运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及督促败诉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行政判决等方面工作进行沟通。孝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英,孝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辉,以及区法院、区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长期以来,孝南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重要性,始终秉持“调解为民”的工作宗旨,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共同构建和完善,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系统完备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将行政争议化解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积极当好“前哨兵”和“后勤员”,把调解贯穿到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和谐稳定的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具体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坚持“即收即调”。在收到行政调解请求后,认真听取申请人调解请求,深入了解行政争议的纠纷焦点,全面掌握争议内容、缘由、主张,必要时联系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剖析案件争议焦点,对症下药;二是及时释法说理。围绕调解诉求,向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答疑释惑,如发现存在可案前调解情况的,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争取案前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应调尽调”。通过当面交谈、电话了解等方式,认真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聚焦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居中调解,积极开展协调处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四是坚持“回访促调”。注重强化结案后的监督提效,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答疑解惑工作,同时针对被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力促被申请人及时自我纠错,避免矛盾反复和激化。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英表示,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将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协调多部门联动,努力形成合力,共同研究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降低行政诉讼案件增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行政判决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