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法院领导的业务能力,发挥院领导在审判工作中的榜样作用,近期,孝南区法院副院长刘杨萍担任审判长,在区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圆桌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此案是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由于被告人张某系未成年人,庭前,少年法庭联系了被告人张某远在云南的家人,但因为家庭的种种原因,其家人无法参与案件的庭审,为保护张某合法权益,法庭指派关工委干部梁福焯为被告人张某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履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审理中,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少年庭法官何丽考虑到张某年龄尚小,涉世未深,心理不够成熟,担心被告人张某无法理智地思考与理解,陷入思想的漩涡,无法自拔,多次与其进行沟通,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清除内心的“杂草”,引导她分辨善恶是非。
在庭审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法庭运用“数字化庭审”模式进行开庭。科技审判庭里,有大大的显示屏,屏幕上分有审判区、旁听区、庭审笔录同步显示区,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运用席位前的显示屏,随时了解案件进行的动态。数字化庭审系统集实时投影、同步录音、监控录像、庭审笔录于一体,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庭审规范有序,庭审笔录同步显示,使得案件记录公开透明。
法庭审理设置了专门的教育程序。当庭宣判后,公诉人、辩护人、合适成年人及主审法官均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她好好反省,重新做人,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