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号召辖区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8月15日上午,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行政庭、民一庭、审管办、法警支队代表与孝南区法院综合庭、朱湖法庭干警一行先后到四汊社区和朱湖国家湿地公园联合开展了以“保护生态 人人有责”为主题的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参与。





在四汊社区,休闲广场上,老人纳凉谈笑,孩童活泼嬉戏好不热闹!干警们搭建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引得群众纷纷围观。干警们又积极走进人群中,逐一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赠送环保购物袋,并详细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普及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共同履行环保责任。
在朱湖国家湿地公园,千顷荷塘,烂漫夏花,林中白鹭,组成一幅绝美的自然画卷。但干警们却无暇欣赏美景,他们头顶着烈日,手持钳子和垃圾袋,认真的目光搜寻道路两侧的每一寸草丛,清理杂草、白色垃圾及地面附着物,并将垃圾分类收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经过1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湿地公园变得比从前更加美丽。汗水侵染了他们的制服,但是笑容却始终不曾落下。
此次活动,不仅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文明、绿色、安全生活观念及生态保护意识,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强化了以案释法的效果。同时,也让青年干警们身体力行地感受到环保工作的不易,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意识,运用自身的能力努力创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使命。下一步,孝南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为碧水蓝天保驾护航。






环保小贴士
什么是“全国生态日”?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确定每年8月15日为“全国生态日”,2023年8月15日为首个“全国生态日”。
为什么要定为每年的8月15日?
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考察湖州市安吉县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何重要意义?
设立全国生态日再次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有利于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故事,更好参与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