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孝南区人民法院在市政府召开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会”上被孝感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庭院绿化先进单位”。 近年来,孝南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围绕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打造“湖北的苏州”的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把创建庭院绿化先进单位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本着“少硬化,多绿化”的原则,通过拆墙透绿,见逢插绿,退硬还绿:房前屋后植绿等方式进行庭院绿化美化。法院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人工绿化面积达68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53%,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园林景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