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本年度更新换代了三辆公务用车,其中两辆已于4月25日下派至派出法庭。此举方便了派出法庭干警们的外出工作,不仅保障其交通安全,也保证了法庭相关工作能够快速开展,更是区法院以人为本、按需分配的具体体现。
自2017年12月5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以来,孝南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准守《办法》,在公车管理上严、精结合:强化严格自律,着力规范服务水平;强化科学管理,着力规范廉洁纪律。明确职责分工,补齐认知短板,落实专人保管、专项检查制度,扎实做好公车保障管理,落实公车公用政策,保障法院干警公务出行,确保司法工作畅通进行。


(车辆购买展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