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孝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近年来,孝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审判与教育并重、感化与挽救同步”的理念,以“温情审判、尽情帮教”为宗旨,切实做好少年审判工作。三年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8件231人,对137人适用非监禁刑,对9人免予刑事处罚。先后为11名聋哑和少数民族少年犯聘请翻译,为12名流浪失去家庭的少年犯找到家庭,为21名缓刑少年犯找到工作,帮助 50余名少年犯重返校园,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看守所讲座 60 余场次,在判决书后撰写法官寄语 100多篇,建立缓刑考察档案100余卷,回访考察少年犯300 余人次,发放《未成年人法制帮教手册》5000余册,干警自发为贫困少年捐款捐物累计达 13000 余元,社会反响良好。工作中,少年审判庭积极探索“温情审判”新方法,教育、感化、挽救、帮扶失足少年;并与妇联、关工委、学校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多渠道、多层次对未成年进行法制教育,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还先后被省、市共青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称号,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争先创优先进单位”,2009年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少年审判规范化量刑试点单位,“圆桌审判”、非监禁刑考察、规范化量刑等工作成效显著,成为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