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本月18 日在本院成功召开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工作现场会后,为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未成人权益能够得到全面保护,少年庭于本月21日对部分受聘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进行培训学习,组织他们参加观摩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的庭审活动。 被告人彭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因一时贪欲,在本市城区一网吧趁人不备盗窃他人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3000余元),庭审中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观摩庭审的每位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都认真旁听了整过庭审过程,庭后少年庭与各位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进行交流、沟通,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关程序的规定和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向各位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进行了讲解,着重就合适成年人在案件审前、庭中,判后所应做的工作逐一作以说明,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为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矫正、教育、挽救工作以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让合适成年人制度、社会观护员制度全面得以落实。少年庭还将陆续为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安排培训学习,并发放相应的学习资料,逐步提高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做好本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