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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启用法庭标识 切实做好示范样板

孝南区法院卧龙法庭率先启用人民法庭统一标识

时间: 2012-09-11 12:32 点击量: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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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经过前一阶段紧张、有序的法庭外观测量、标识制作安装等工作,孝南区法院卧龙人民法庭率先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中启用了全国统一的人民法庭标识。

        今年8月底,孝南区法院卧龙法庭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市法院首家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示范单位。在上级法院司法行政处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区法院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标识的设计安装。期间,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菊陪同省高院司法行政处负责“两庭”建设的相关领导亲临建设现场,指导标识设计安装工作。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及司法行政科负责同志更是坚持每日督办建设进度,确保了标识安装工作迅速高效完成。新安装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范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安装,统一标识由人民法庭门楣标识、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三部分组成,实行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图案、统一字体,以达到名称规范、标识明显的效果,起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目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计,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门楣标识、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底色为赭红色,色彩性格体现稳重,标识文字字体庄重,装饰符号厚重醒目。卧龙法庭启用全国统一标识后,不少前来办事的群众表示路标清晰,标识醒目,既能够方便指引当事人到庭办事,又能令人赏心悦目。

        卧龙法庭此次抢抓机遇在全市法院率先安装统一标识是区法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有效举措。它不仅完善了自身的司法便民设施,方便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诉讼,发挥了卧龙法庭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应有的作用;而且还很好地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和管理的崭新风貌,同时还必将推进全市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建设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