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意味着给他人造成物质损害的犯罪分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部分对于被害人来说,是一种直接的利益,能够切实解决被害人自身在刑事案件中受到的财产损失,极大的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利。近日,孝南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杨青成功执结一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案情回顾: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造成李某右侧肋骨三处骨折,右侧液气胸,构成轻伤二级。陈某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目前正在服刑中。然而,案件民事赔偿部分一直未到位,受害人李某的医药费等一直未得到保障。受害人也因受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受伤期间,被害人没有经济来源,生活一度陷入困顿,急需赔偿款进行后续治疗。2021年1月5日,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赔偿,执行立案后,通过执行查询,被执行人陈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案卷材料,细致还原案件基本情况,多次到被执行人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实地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状况,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有房产已被纳入拆迁范围,并即将领取拆迁补偿款,掌握此项执行信息后,执行干警迅速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依法送达协助执行通知,最终对被执行人陈某的拆迁补偿款予以冻结,李某也将获得民事赔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孝南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切实关系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孝南法院执行干警运用各种执行措施,通过依法、规范、高效执行,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执结,以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回应人民期待,让“我为群众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