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孝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连某、郭某等7人涉6项罪名案。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及其成员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多项罪名。因案情复杂,涉案罪名较多,当日的庭审历时10个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连某纠集郭某、肖某等人陆续招揽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打压、排挤竞争对手,强迫他人转让砂场,垄断孝南区肖港镇河砂资源;逼迫他人提前结业和转让宅基地,非法控制孝南区肖港镇房地产行业。通过上述手段,大肆聚敛钱财,为组织成员郭某等人的犯罪活动提供资助,形成了以连某、郭某、肖某为组织、领导者,郭某某、章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卢某、黄某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先后注资成立了南港公司、南港壁纸、南港酒店等多家公司,非法敛财达1.21亿元。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连某等人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对他人实施威胁,强行索取公私财物;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情节严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伤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长达22页的公诉书称,几年来,为了组织及成员的利益,连某利用该组织的恶势力及其影响,领导、组织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几名骨干成员为非作恶、肆意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为确保庭审工作的安全,孝南区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各方,抽调强大警力全程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当日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历时10小时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该案的审理进一步表明了政法机关“打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