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以及卧龙乡“五老”志愿者在卧龙乡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会议,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卧龙乡分管领导和区法院少年庭全体干警、区法院关工委两名老干部到会参加,卧龙乡辖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二十多名矫正人员到会参加学习。 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卧龙乡司法所所长介绍了辖区社区矫正情况,区法院少年庭对矫正人员提出了要求,希望矫正人员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在矫正期间认真学习、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五老”代表对矫正人员提出殷切希望,要求他们要学法律、讲道德,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五老”代表原卧龙乡纪委书记秦子云分析总结了矫正人员存在的十大恶习。两名矫正人员代表也作了发言,他们在矫正期间,认真接受改造,其中一人在外企打工,收人可观;另一名(未成年人)正在大学学习。会议决定对该二人成立帮扶矫正工作专班,帮助他们接受矫正。
社区矫正是将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的社区矫正工作尚无具体的模式,目前均在探索、改进阶段。
社区矫正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执行工作,它需要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按照市区“五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这次在卧龙乡成功召开的会议,充分发挥了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教授、老专家、老模范的余热,积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区法院参加这次活动,是刑事审判活动的延伸,充分体现了少年法庭“教育、感化、挽救、矫正”的人性化审判职能,它有利于社区矫正人员改造,以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