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孝南区人民法院与孝南区总工会联合召开“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交流会,就劳动争议与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交流会上,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文星介绍了自挂牌成立孝南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以来,区总工会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相关情况。与此同时,黄主席表示希望法院加大诉前、诉中委托力度,将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实,区总工会将利用专业的调解团队、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会上,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正伟表示,劳动争议案件有区总工会参与更有利于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随后,立案庭庭长胡艳鹃就近两年来孝南区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以及区法院与区总工会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加大劳动争议纠纷诉前委派、委托力度,疏通流程脉络,完善机构设置。与此同时,胡艳鹃表示鉴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要注意案件的时间节点,对案件进行台账管理,定期总结,积极践行“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新路径。
最后,孝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咏梅表示,此次“孝南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交流会”的召开十分必要,对于后期“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纵深推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提出要明确工作职责,厘清案件平台推送流程,加大案件推送力度,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优势是什么?
1.当事人零成本。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内进行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需要缴纳一定数目的诉讼费,如果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交调解室调解,可以节省这部分费用。
2.周期更短。案件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原告人数多的可能会耗费更长时间;而通过调解室调解只需要十几天甚至更快,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解决效率。
3.不伤和气。矛盾纠纷经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关系得到缓和,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当事人因为简单、常见的矛盾纠纷到人民法院诉讼时,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有可能会使当事人双方矛盾升级,反之,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调解,当事人往往能互谅互让、消除矛盾。
4.履行效果好。调解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协议往往是由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因此双方当事人往往会按照协议履行。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则会出现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容易出现抵触情绪,影响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