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南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孝感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该案是孝南区法院破产审判专班成立后审结的首例破产案件,不仅获得市场主体的充分肯定,也体现出孝南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实际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担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资不抵债宣告破产 财产处置陷入僵局
建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生产销售外墙保温隔热系统、环保涂料、注塑包装系列的民营企业。因市场外部环境变化、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该公司近年来陷入严重债务危机,生产经营停滞,截至2019年底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总额1.2亿余元,被债权人湖北某建设公司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孝南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建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1年8月,孝南区法院裁定宣告建材公司破产。但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建材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破产债权清偿率与债权人的心理预期相距甚远,债权人的抵触心理较大,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期间,管理人将公司部分厂房设备外租,生产线维持基本运转。
债务人积极自救 人民法院审慎研判
2024年,情况发生转机。因建材公司生产线维持基本运转、70%客户资源保留,在孝南区法院的监督下,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大多数债权人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双方强烈希望重新经营债务人企业,并向孝南区法院提交初步和解协议草案,请求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孝南区法院经实地考察、审慎研判后认为,债务人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程序并未取得实质进展,企业尚维系一定的基础运营状态,具备转入和解程序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随着客观情势的变更,债务人和大多数债权人具有强烈的和解意愿,在当前党中央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助力困境企业重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本案优先适用和解程序拯救企业亦符合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的要求。2024年12月,本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建材公司的破产宣告裁定。
完善方案监督执行 和解协议高票通过
2025年新春伊始,在孝南区法院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反复修改完善建材公司制作的和解协议草案,并植入了和解协议的执行监督条款,确保债务人严格履行和解协议,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和解协议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2025年2月,孝南区法院依法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至此,建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历经五年顺利审结,共盘活资产近亿元,安置分流职工近百人,企业逐渐焕发生机。
建材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公司能够走出当前困境要特别感谢孝南区法院的支持和鼓励,他们将倍加珍惜这次重生机会,承诺一定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不辜负债权人的信任和期待,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3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法院“高效办理破产案件 助力困境企业重整再生”。下一步,孝南区法院将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要指示,加大破产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孝南发展新质生产力“腾笼换鸟”,为孝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