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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款成功追回 当事人千里送锦旗表谢意

时间: 2012-05-31 15:56 点击量: 1409
    5月25日下午,孝南法院肖港法庭迎来一位特殊的“客人”,他向孝南法院肖港法庭的法官送上一面写有“严格执法 公正廉明”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办案法官的感激之情。送锦旗的邵某,是来自千里之外的湖南省内黄县的一名个体车主,他对承办法官张亚斌、梁建涛一再表示感谢“是孝南区法院法官们所付出的努力,挽回了我的损失!”

    2011年4月27日,被告王某驾驶被告邵某所有的车牌号为豫E92998(豫EL566挂)重型普通半挂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与由聂某驾驶的、原告萍乡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赣J40860(赣J005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追尾,造成赣J40860(赣J005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起火燃烧,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赣J40860(赣J005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所载货物(甲醇)受损、高速公路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湖北省高管六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聂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安阳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120000元。经孝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原告的车辆损失为115090元。后经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故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依法责令被告赔偿32万元。豫E92998(豫EL566挂)重型普通半挂车分别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铁西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本案经审理后核算认定原告损失为298872元,依法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铁西支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付原告萍乡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的损失共计4000元。其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294872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铁西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铁西支公司按期将赔偿款理赔到位,但原告不愿退还被告邵某在诉前垫付的120000元赔偿款。被告邵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求助于主审本案的张亚斌法官。张法官得悉详情后,多次联系原告萍乡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的负责人沟通此事,但该公司负责人仍推诿不还。张亚斌法官希望不仅做到“案结”,更要“事了”。 经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多次以热心、耐心、细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最终同意归还被告诉前垫付的赔偿款。 近日,被告邵某已从法院全额领取了此笔款项,为答谢办案法官这种为人民群众认真负责办实事的精神,邵某向肖港法庭法官送来了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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