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当事人池年平、周春恺将一面写有“维权执法好法官,农机农友保护神”字样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孝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向民二庭的法官们一再表示谢意。 2011年原告池年平、周春恺倾尽家庭所有,在孝感购买了一台外地公司直售的农用液压挖土机,原指望挖土机投入后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挖土机一经使用即出现“冒蓝烟”、“漏水”、“水箱进土”等严重机械故障,而经销商、生产商、修理商一味推卸责任,万般无奈之下,原告首先想到了诉诸法律,但案件的复杂性以及高额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让原告在决定是否起诉的态度上犹豫不决。2012年3月27日原告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孝南区人民法院就该纠纷提起诉讼;然而,孝南区法院民二庭的法官真心为百姓定纷止争的热情和行为感动了原告当事人。民二庭庭长李雪梅用女性法官特有的细腻特性,认真研究案情,及时制作送达文书,并安排案件承办法官佘进舟、向斌斌冒雨赶往武汉送达法律文书。在审理中,民二庭全庭法官就该案合同多、被告多、法律关系多等复杂问题,多次进行讨论,研订出几种调解方案,并分别向原、被告多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办案法官充分明法析理,最终促成原、被告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
原告拿着补偿款对办案法官一再表示谢意,并激动地表示:我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从来没有同厂家、商家有过大额的经济纠纷,也从来未走进法院与对方对簿公堂,因为“一场官司脱一层皮”的民间传闻让我们感到畏惧,但孝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的办案精神和办案作风,让我们及身后的亲友看到了法制的力量,见识了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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