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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法院创建园林式绿化单位出成效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2-03-29 17:16 点击量: 444

  近年来,孝南区法院把创建园林式绿化单位纳入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绿化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本着“少硬化,多绿化”的原则,通过拆墙透绿,见缝插绿,退硬还绿,房前屋后植绿等方式进行绿化美化。法院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人工绿化面积达6800平方米,绿化履盖率达68%,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园林景观效果。

  为了加强绿化管理,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绿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成立了院领导为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司法行政科具体落实的工作专班。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院绿化管理制度》,使绿化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二是充实管理人员,夯实基础。法院专门聘请有丰富园林绿化经验的专职绿化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对园林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除草、杀虫、虫耕、移植和防冻等养护工作。三是精心养护,提高苗木成活率。为了确保园林植物养料充足,生长茂盛,法院投资5万多元建成100多平方米的温室花房,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了割草机、喷雾器、花盆等专业的绿化养护设备。养护责任到人,确保苗木花卉成活美观。四是加大投入,扩大效果。去年,投资20万元,将原来水泥地面改扩建成3000平方米的路花式草坪停车场。根据法院生活区、办公区的特点,将沿街面的50米围墙拆除后改成通透式钢制围墙,在建筑物周边置草皮绿化带、绿篱花坛,沿步行道布置香樟、银杏、桂花、玉兰、水杉等树种,形成宁静清幽的林荫小道。干警早晚置身其中,既能感受清风拂面,淡影映日的美景,又能怡心养性,休闲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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