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少波,副主任胡方才、陈昌顺、金小平、刘彩华、杨东升、宋银舟出席会议,常委会办公室、工委负责人,内务司法工委组成人员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区法院立案信访中心、数字化审判庭。随后,区法院院长万鸿青报告了区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司法公开是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公信的基础。区法院在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上有很大的进步,呈现出用科技信息手段武装司法、用便民导诉服务推进阳光司法的特色,司法公开有深度、有广度、有认可度。会议强调,公开是公正的重要关口,公正是司法的最终目标,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既是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要求,也是回应群众期盼与诉求的重要体现。会议要求区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要继续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利用公开展示公正,满足诉求。同时,会议还要求,要把司法公开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础上,合理规避传媒炒作干扰。会议还建议要扩大公开范围,把宣传司法公开、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向“两代表一委员”推送,更加主动地接受各界监督。要注重公开平台建设,探索更加合理的公开方式和方法,力求信息查阅更加便捷、裁判文书更有说理性、传播手段更加喜闻乐见。要坚持依法、独立、公开的司法原则,扎实推进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