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孝南法院执行局的调解室内,一场僵持不下的不当得利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原本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在拘留预警的督促下,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得以解决。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申请执行人张某通过互联网结识被执行人王某,经过数月聊天多次向王某指定银行账户转款高达190000元,事后王某不回消息并在网上消失,后张某起诉至法院。在诉讼阶段两人调解结案,王某同意分期返还全部欠款。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再次“失踪”拒不主动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王某均不配合。经调查发现,王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执行法官将王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并作为预拘留对象发布。预拘留对象公告发布后,王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抓住机会,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一方面,向王某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惩戒、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会影响个人信誉及未来发展;另一方面,引导张某从现实出发,充分考量王某的实际困难与分期履行可能性。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场给付30000元,余款分批履行。
强制执行是手段,不是目的。孝南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有履行意愿但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积极推动执行和解,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帮助债务人渡过难关,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最佳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