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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 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孝南法院执行局成功促成涉企金融案件达成和解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2-03-23 14:49 点击量: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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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亏了你们善意灵活执行,能够为我们企业的长久发展考虑,太感谢了,我回去之后一定好好经营,按期及时的履行协议”。3月20日,李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字由衷说道。

  2015年李某经营的某汽车商贸公司因为资金流转需要与孝感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借款金额2900万元。后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孝感某商业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履行,拿到胜诉判决书后,该商业银行申请立案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干警多次实地走访李某所经营的汽车商贸公司,实地勘察,认真评估该案强制执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虽然该案查封了主债务人的厂房和担保人的住宅,但直接拍卖势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本着“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执行更有温度”的原则,执行局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向申请人释明执行调查情况,并制定执行方案,同时又告诫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履行债务,最终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第一笔案款150万。

  该案从申请立案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时仅26天。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突显出孝南法院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还能积极引导企业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充分展现出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结事了”是参与该案执行的执行干警杨青平时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虽从事执行工作多年,但他初心与热枕不改,细致与勤勉不怠。他常说,办理案件不仅要注重化纠纷,也要注重解决困境,拿到案件要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当事人意向,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下一步,孝南法院不断发挥执行和解的制度优势,穷尽促成执行和解的手段和资源,增强当事人自觉履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实现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执行智慧。